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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○○五年四月六日的晚上,我正同時收看兩個電視節目。其中一個頻道正撥出賴瑞.金(Larry King)的談話性節目,當晚來賓是珍.芳達(Jane Fonda),她上節目宣傳她由蘭登書屋(Random House)所出版的自傳新書《歲月流痕》(My Life So Far)。另一個頻道則是亞倫.科姆斯(Alan Colmes)正在訪問奧利佛.諾斯(Oliver North),內容是奧利佛.諾斯在談論珍.芳達於越戰期間所犯下的「叛國罪行」。

  亞倫說,「但是她已經道過歉了。」諾斯卻回答,「不,她並沒有道歉。」

  「她不是說她很抱歉?」亞倫答道。

  「那並不是道歉,」諾斯說;他接著補充,「她並沒有祈求原諒。『我很抱歉』並不算道歉。」

  亞倫.科姆斯和奧利佛.諾斯兩人除了政治立場不同外,很顯然地,他們對道歉的定義也相左。本書所要傳遞的訊息就是──人們說著不同的道歉語言。

  大多數人在道歉裡所要尋求的其實就是真誠。他們希望得到的道歉是真心誠意的,但是該如何定義一個道歉是否真心誠意?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。真誠的展現因人而異。一個人所認為的誠摯,對另一個人來說,並不是如此。

  我們的研究結果歸納出道歉有五種基本的要素,我們稱之為五種道歉的語言。對許多人來說,五種內其中的一、二種語言最能由衷表達誠意。想要表達一個有效的道歉,並不需要將五種語言都用上。想要對方接受道歉,就必須使用正確的語言(或者是兩種有效的語言),使用正確的語言就能夠向被冒犯的對象表達誠意。這麼一來,對方就會認為這個道歉是真心誠意的,進而接受之。

  第一種道歉的語言是「表達悔意」。普遍而言,「我很抱歉」就是在表達悔意。表示歉意是道歉中的情緒層面,此是向被冒犯的人表示你的內疚、羞愧,以及承認所犯下的過錯帶給對方的傷害。有趣的是,羅勃.傅剛(Robert Fulghum)在他的著作《生命中不可錯過的智慧》(All I Really Need to Know I Learned in Kindergarten)一書中寫道,他所學習到的其中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是──「傷害他人時,必須道歉」。表達悔意是良好關係的基礎。

  道歉是懊悔的產物。我們為了自己給他人所帶來的痛苦、失望、不便,以及雙方信任的瓦解感到後悔。我們為了自己的所作所為或者是自身的無能為力,所帶給他人的影響而後悔。被冒犯的一方正經歷著情感上的煎熬,並且希望有過失的一方能感同身受,知道他們所受的痛苦。他們希望知道對方真的瞭解自己受的傷害有多深。對一些人而言,這也是他們希望能在道歉裡,聽到對方表達的內容之一。少了表示歉意的內容,他們便會覺得道歉壓根不足或者是一點也不誠懇。

本文節錄自《打動人心的道歉》:
http://www.morningstar.com.tw/bookcomment-2.aspx?BOKNO=01043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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