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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行銷
用故事代替資訊
我們已經在Part1討論過創意社會的來臨。作家丹尼爾‧品克(Daniel Pink)也在其著作《高感度(High Concept)》中提到這一點。
品克認為,在創意社會的時代,新興國家雖然擁有堅強的實力,或是能夠用電腦代工,但是並不足以在競爭中勝出。他還提出六種感性,是企業在此後的創新社會中必須具備的。
其中一種感性是說故事的能力。
由於網際網路的普及,任何人都可以立刻接觸到事實,可是這些事實不過是資訊片段。
如果把片段的資訊組合起來,編成一篇文章,就會對讀者產生「情感衝擊」。
品克主張,在創意社會中,不能缺乏這種說故事的能力。
企業策略也需要故事
行銷也需要說故事,稱為「故事行銷」。
這方面最顯而易見的應該是電視廣告。讀者可以回想一下軟體銀行行動通訊公司的「狗爸爸」廣告,或是三得利BOSS的「外星人瓊斯」系列。
用故事來說明產品,就可以深入觀眾的記憶,產生容易聯想品牌的效果。
科特勒也很重視故事行銷,在其著作《行銷3.0》中表示,除了與顧客溝通之外,故事在企業策略中也扮演著重要角色。
行銷時也要運用腦袋,把資訊編成一個故事,而不只是陳述事實。
註腳:
1 丹尼爾‧品克,《高感性》,三笠書房,2006。
2 科特勒,《行銷3.0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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