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者,詭道也。故能而示之不能,用而示之不用,近而示之遠,遠而示之近。(始計篇)
商業是一種競爭,若想從競爭中獲勝,就不能缺少不同於其他企業、只屬於自己企業固有的戰略性定位。尤其當競爭對手在看待我方時,必須讓競爭對手以為我方不能(其實是能),以為我方無策(其實有策),以為我方還在遠處(其實已逼近市場)。唯有讓競爭對手錯看我方,對我方才有利。

 

  兵者,詭道也……

  這是孫子兵法中,特別知名的一句話,一定要記起來。

  首先就詭道的意義來看,日本的《廣辭苑》,解釋為「欺騙別人的手法,非正道的手段」,這也是一般人的見解。

  但「商業原本就是詭道」,換句話說就是在「互相欺騙」,企業的最高領導者,當然就是狐狸了。只是若將所有心力,全部貫注在如何欺騙對方,這樣的企業恐怕很難長久存續下去吧。就算以短期目標來看,「詭道=互相欺騙」,但就長期目標來說,詭道應該還存在別的意義。

  在此特別針對「詭」字做了一番調查,結果發現有二個意思,一個是「虛假、欺騙、強詞奪理」,所以詭計和詭辯,都是指這個意思。至於另一個意思,則是指「可疑、與一般不同」,等於和「奇」具有相同的意義。

 

取得戰略性定位

 

  在此應注意「詭」的第二個意思,尤其是「與一般不同」。以此為前提來思考,就會發現詭道是指自家的企業之道,與競爭對手不同。簡單地說,就是取得不需和競爭對手競爭的特有定位。前述的經營學家麥可‧波特,將這種定位稱為戰略性定位

  若是「與一般相同」,就是指「大家都一樣」,表示各家企業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都一樣,對客戶來說,唯一的購買關鍵,就只剩下價格高低。在這種情況下,一定會引發價格競爭,最後的結果,就是所有企業都疲乏,大家都無利可圖。

  所以設法取得戰略性定位,避免陷入無利可圖的競爭,才是詭道的本質。

  換句話說,詭道就是在面對競爭對手時,不僅要設法避免與對方正面衝突,更要設法讓對方敗北。

  所以在面對供應商時,應設法在不主動詢問的情形下,讓對方自己上門來推銷。

  在面對客戶時,則設法在不主動推銷的情形下,讓對方因想購買而主動上門來詢問。

  詭道的本質,就是設法取得這種有利的定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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